五粮液状告大午粮液胜诉,获赔付300万元

收藏        分享时间:2015/12/25 11:40:14 浏览:2451人 来源:中国酒志网 编辑:阿武美酒
五粮液状告大午粮液胜诉,获赔付300万元

  近来,五粮液与大午粮液的官司闹得沸沸扬扬,终于,这场官司在昨日开庭,据息,大午粮液在这场官司中败诉。法庭要求大午集团酒业公司停止侵害五粮液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在《齐鲁晚报》中缝以外版面登报消除影响,另外赔付其300万元。

  2015年9月,五粮液集团以侵犯商标使用权为由在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了大午集团酒业公司,侵权案于9月21日(今天)下午14点开庭审理。

  五粮液集团起诉大午集团酒业公司生产销售的白酒商品上使用与“五粮液”商标相近似的“大午粮液”商标,并在广告宣传中使用“五粮品质 百姓价格”、“咱喝的起的五粮佳酿”等,违反了《商标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侵犯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要求大午集团酒业公司停止侵害五粮液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在《齐鲁晚报》中缝以外版面登报消除影响,另外赔付其300万元。

  庭上,大午集团表示,“大午”这个名称源于河北大午农牧集团有限公司创始人孙大午的名字,这个名字已叫了60多年,孙大午先生在京津冀是著名的社会公众人物。大午酒业公司是大午集团下属的一个子公司。大午集团公司始建于1984年,成立至今已有31年,下设18家子公司。大午集团公司所有产品使用的都是 “大午”商标,大部分产品都使用“大午”开头的商品名称,如大午饲料、大午肥料、大午种鸡、大午烤鸡、大午驴肉、大午甘泉。

  “大午粮液”等系列酒原酒产自四川宜宾天乐酒厂,确为五粮浓香型白酒,大午酒业公司广告宣传“五粮品质、百姓价格”“咱喝得起的五粮佳酿”并无夸大,也没有侵犯五粮液集团的商标权。反之,五粮液集团自视经济实力雄厚,无端打压一些正常的企业和品牌,是曲解法律的滥诉,恳请法院明鉴其真实意图。

  四川宜宾天乐酒厂董事长出庭作证表示,天乐酒厂以前就是五粮液联办酒厂,后来被大午集团收购51%股份,专门为大午集团生产五粮原酒,酿酒工艺和技术从未改变,大午粮液和五粮液原酒是一模一样的,而且绝不添加香精香料和食用酒精。

  大午集团监事长孙大午表示,“大午粮液”中的“大午”是大午集团的品牌。如果五粮液集团出现了经营困难甚至倒闭,是因为自身的产品品质和价格出了问题,不能因此欺负像大午集团这样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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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粮液,大午粮液

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四川
所属品牌:五粮液
酒厂厂志: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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