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酒类经销商应当怎样构建新商业模式

收藏        分享时间:2015/11/5 11:32:42 浏览:2383人 来源:中国酒志网 编辑:阿武美酒
传统酒类经销商应当怎样构建新商业模式

  当上游酒企经历一番挣扎和蜕变后,是时候讨论一下酒类经销商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这些年,酒业涌现出的新商业模式有很多,有的成功了,有的失败了,还有一些在试错阶段。当前酒业深处转型期,加之互联网+思维的风起云涌,此时,我们提出“酒商新商业模式的探讨”,应该是一个比较恰当的时期。本刊采访了四位资深酒业人士,将其观点整理如下,希望能够带给读者些许启发。

  平台商和运营商是传统酒商转型的两个基本方向——远景营销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童

  行业的深度调整给传统酒商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这种冲击一方面来自外部,另一方来自内部。外部的冲击主要表现在经济疲软、公款消费

  带来的消费萎缩。内部的冲击主要表现在行业发展红利、关系销售带来的传统酒商自身能力的不足。在内外部两个方面的叠加冲击下,加之互联网技术对传统区域割据的颠覆,传统酒商的整合和淘汰已是必然。

  酒商群体和酒企群体一样,伴随着整合的加剧,群体的数量会进一步减少,所谓适者生存,优胜劣汰。伴随着社会各个领域信息的越来越透明,商业领域层级的减少是必然趋势,商业领域的扁平化也是大势所趋。但商业的环节不会消失,反而会更加强化。所以,传统的酒商丝毫不用担心自己所从事的领域会不会消亡,答案是显而易见的。

  从进化论的角度看,每一个行业的转型和调整,都会促进行业效率和企业能力的提升。对于传统酒商转型而言,只有两个基本的方向,一个是平台商,一个是运营商。

  定位于平台商,有两个基本的商业模式,一个是B2B模式,主要服务对象是企业客户,就是终端商、分销商和小型经销商。一个是B2C模式,主要的服务对象是消费客户,就是消费者。不论是B2B模式还是B2C模式,下一步都会形成全国性的酒商和区域性的酒商。就目前而言,全国性的B2B和B2C酒商格局初步成型,而区域性的B2B和B2C酒商将会存在很大的发展空间和机会。

  定位于运营商,也有两个基本的商业模式,一个是多省级板块的大区域运营商,另一个是小区域性的运营商。未来酒企的格局就是大象和老鼠。酒商整合的结果也是如此。伴随着酒企经营各方配套领域的成熟,酒商对酒企的资金价值、配送价值会进一步弱化,销售网络价值在平台商的冲击下也将会弱化。对于传统酒商而言,唯一具备不可替代性的价值就是市场运营能力。而这种能力也恰恰是酒企未来最看重的。

  综上所述,在传统酒商的此轮洗牌中,酒商需要在新的商业生态下找到自己的位置,重新定义自己的价值,这是在淘汰中留下来的基本前提。效率提升和能力提升是此轮酒水商业领域整合的基本方向,对于传统酒商而言,要么创造效率价值,要么创造能力价值。作为连接产品和消费者的中间环节,对上游价值贡献而言,转型的方向是运营商。对下游贡献而言,转型的方向是平台商。这是传统酒商的两个基本出路。
  不同阵营的酒商有不同升级之道——智邦达(中国)营销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健 

  白酒行业品牌众多、区域分布广,产业发达但商业落后,没有诞生出像家电行业中的苏宁、国美一样的商业巨头。如今,伴随着行业的变革与创新,酒商群体也在不断探索新商业模式。从目前的实践和对于未来白酒消费环境的预判,以及酒商群体阵营分化,未来传统酒商商业模式革新与实践可能会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大商、超商自主进行商业模式创新升级。过去发展壮大的平台商、超商,例如安徽百川、浙江商源,将会在过去区域运作优势、渠道资源优势的基础上,通过020模式的创新嫁接,围绕传统运作效率创新以及消费体验创新,打通线上与线下,打造集研发、供应与服务为一体的综合运营商。实质也就是做1919已经在做和正在做的事情,只是过去积淀有所差异,侧重点各有不同。未来,他们也有可能凭借商业流通资源优势,掌握上游资源,例如1919已经开始收购酒厂。

  第二,强势品牌运营商,配合强势厂家进行商业模式创新,成为新商业模式“合伙人”。这类经销商,以代理二线名酒、省酒品牌,至少运作一个地级市场的经销商为主,他们已经实现商贸公司化运作。他们顺应厂家在渠道运作模式上的创新,作为执行者参与厂家主导的商业模式实践。未来可能呈现的现象:1、经销商与厂家联合建立区域性新型酒类流通商贸公司,压缩渠道运作环节,掌控零售终端,提升运作效率和销售服务,增强消费体验;2、经销商与厂家共同运作创新产品,厂家提供“新模式+新产品”,厂商合作发展新型终端商,可能不再是“门头店招”式,而是一批“营销创客”,通过圈层、朋友圈“移动互联+直销”模式进行卖酒。

  第三,实力一般的区域性经销商或渠道商,商业模式的升级在于“公司化运营+多元化运作+立体化服务”。小商发展成为大商,不仅取决于能否代理大品牌与厂家一起成长,更取决于自身发展定位。立足一个区域市场,要盘点手中渠道资源优势,掌控核心渠道、核心网点,市场运作的精细化程度要提高,并实现渠道网络的有效补充。围绕区域市场,通过管理升级、服务升级、效率升级,围绕可掌控终端零售,率先完成区域市场020布局,同时实现产品与业务的多元化,打造区域性、专业型快消品综合服务运营商,相比不思进取的大流通商更具备抗风险能力,相比跑马圈地的大商、超商、连锁商更有效率。

  未来属于集经销、服务、传播为一体的新型经销商——北京正一堂战略咨询机构董事长  杨光

  回顾酒业这轮调整期,大致可以看出一些轨迹:最初的调整是从厂家开始的,无论是新产品的推出,还是价格的下调;之后经销商开始变革,经销商层面的变革包含两个类型,一是以酒仙网、1919、酒便利为代表的新型商业模式经销商,一个是传统模式经销商。百川属于后者,而百川的变革也表明,行业已经到了调整的深水期。

  目前行业拥有1万多家酒厂,规模以上酒企达3000家,仍然处于产能过剩阶段。随着品牌集中度不断提升,未来存活下来的规模酒企将会缩减到300家左右。同时,企业内部也在缩减产品,走“大单品”路线。泸州老窖公告称,未来将只扶持少数几个核心产品,削减掉多数不上量的开发品牌,即是一个风向标。产业上游品牌和产品的集中度提高意味着下游经销商也会集中,大批经销商“死亡”将是一个大概率事件。因此,与其等死,不如整合别人或被别人整合。百川联合并购下游渠道商、终端商资源组成“联合舰队”,即是顺应潮流的举措。在未来,只有经销功能的经销商将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集经销、服务、传播为一体的新型经销商;商业将从“+价格”向“+价值”转变,其中消费者的体验是很重要的一环。单独的商贸公司很难对消费者做到全方位的服务,没有足够的精力和网络无法实现,因此整合与被整合成为当下的潮流。百川商贸整合并购只是开启了转型的第一步,如果接下来并没有给新公司加上互联网的翅膀,那么整合也就失去了意义;相反,如果能够借助互联网,实现“020”模式的落地,百川将迎来蝶变。

  酒业未来将有三种较为先进的商业模式存在:其一,以酒仙网为代表的垂直电商模式;其二,以1919为代表的连锁店模式;其三,以百川商贸为代表的并购入股模式。三种商业模式代表了三种不同方向,经销商应未雨绸缪,抓住变革的良机,才能不被历史潮流所淘汰。

  通过移动互联网对传统商业进行“旧城改造”——北京和君咨询公司副总裁、酒水事业部总经理 林枫

  怎么来看新形势下传统酒商如何构建新的生意模式的问题?这要放在特定的产业背景下来探讨。

  目前酒水产业面临非常大的下行压力。当产业上行时,主导权在上游,即消费者受制于终端商,终端商受制于代理商,代理商受制于生产厂家;而当产业下行时则颠倒过来,下游的话语权加强,上游将面临更大的压力。这是产业发展的一个基本规律。在当前形势下,白酒产业已经从过去的成长导向转向了竞争导向,竞争的核心则是供应链的竞争。—个企业和—个企业的竞争本质上是—个链和另—个链的竞争。这是第—个产业背景。

  第二个产业背景是业态的变迁。以天猫、京东为代表的电商平台,经过十年的发展,目前已经是一个巨大的业态存在,这对传统商业形成了很大的压力,也让许多传统经销商感到迷茫。电商业态的优势在于提高了供应链的效率。以京东为例,在3C的领域,不同于传统的从厂家到一批商、二批商再到零售终端的销售通路,京东将厂家产品分发到各个大区仓库,由仓库直接送达消费者,从而把供应链成本降低7到8个百分点。

  想象空间。首先,传统电商发展至现在遇到了瓶颈期,线上线下价格的冲突无法调和,传统电商的开发区模式并不适合旧城改造。其次,从供应链的成本角度分析,酒类、食品等快消品的线下成本实际上是低于电商的。这两点让快消品行业的商家能够有充分的时间从容地抓住变革机会。变革的方式就是通过移动互联网对传统渠道链进行优化和再组合。如壹吉购线上平台这样的案例。一方面,把终端店有效组织起来,在线上平台下单,直接面对一批商甚至厂家;另一方面把不同品牌的区域大商组织起来,入驻该平台。同时,将优秀的二批商整合进来变为物流配送商。这样就降低了一些不必要的中间环节,节省了大量的渠道管理成本(如防止倒货、窜货等)和交易成本。超商、大商应积极向平台化、多品类、互联网化公司转型,中小商则要尽力去融入进去,优化库存、采购结构等,将更多精力投放在对消费者的服务上。

  综上,基于产业下行和业态之变的两个产业背景,新一轮的商业秩序排位赛已经拉开序幕。今天的大商源白于十年之前他们的自我主动变革,而2015年之后的两三年,是新的大商族群崛起的窗口期,未来必然属于那些在新的商业大潮下锐意进取、勇于变革的弄潮儿。

上一篇:白酒行业的双十一狂欢节!
下一篇:进口红酒遇冷,82年拉菲狂降4万余元

评论
0条评论 登录 | 注册 |

最新评论
相关资讯
今日热闻
活动公告
糖酒会

技术服务:13949020132 业务合作:13462399009  QQ群:酒志网会员交流群 酒水代理交流群
酒志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4-2026 备案号:豫ICP备16020934号-2 ICP证:豫B2-20213045
酒志网:汇聚酒厂历史精髓,名酒百科全书,深度致敬酒界功臣,全面展示酒文化长廊。实时追踪国内外酒行业最新动态,
提供专业陈年老酒与名酒收藏估价及回收咨询服务,助力SEO优化,引领酒文化探索新风尚。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假酒.过期酒.劣质酒等产品信息  


新浪微博

安卓客户端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0428号